2 指标建立
2.1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多功能沙发主要以金属刚性材料为主要框架,木质材料作为辅助支撑、表面覆以包覆弹性材料或其他软质材料构成,电动功能沙发还增加相关电器元气件。沙发中甲醛、TVOC等挥发性有害物质产生,应追溯到沙发产品的结构和用料:框架用的木质材料多为人造板,人造板本身有甲醛释放;生产过程中扪工工艺将海绵与海绵、海绵与木架、海绵与包覆材料(纺织品、皮革)之间的粘接使用的胶粘剂,传统的家具生产工艺使用的是溶剂型SBS胶粘剂,将释放量大量的VOC;包覆材料如纺织品、皮革,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等,需添加一些化学物质从而造成有害物质的释放。各材料的有害物质吧经有较为成熟的测试标准和方法,但是测试方法不统一,由于各材料的叠加效应造成整体沙发的有害物质释放无法控制。
表1 整体多功能沙发及各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标准及限量要求的比较
从以上的限量要求可以看出,整体沙发的有害物质与各材料的限量要求由于不一致,检测方法也不相同,无法直接建立有效的线性关系。由于甲醛是叠加释放,且具有持续释放的特性,笔者尝试研究成品和材料之间的释放关系,测试分析结果详见表2:
表2 整体多功能沙发与各材料的甲醛释放量的比较
以上参照团体标准SZTI/SZFA001-2015《绿色家具优品评价规范》进行测试。
从表2检测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整体沙发的有害物质释放量的大小与各材料的有害物质的含量是成正比关系。
由于沙发的用材及用量都不相同,框架用的人造板、包覆材料-纺织品、皮革是直接释放源。而海绵的生产工艺主要由多元醇醚)+TDI+发泡剂等助剂及加入多种化学制剂反应发泡而成,一般情况下是不含甲醛;此次分析结果显示海绵存在一定的释放比例。根据产品特性,无法分析海绵是受到沙发框架使用的胶合板甲醛释放的污染影响,还是其他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需进一步的分析确认海绵受污染的源头和吸附速率等因素。
再者,消费者对家具投诉点最大主要集中在气味大,气味为感官评价项目,定量指标一般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判定,由于TVOC的释放不稳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也规定此项目不能复验。对此将产品的TVOC与气味进行对比,结果详见表3:
表3 整体多功能沙发TVOC与气味检测的比较
虽然TVOC与气味的不能直接建立线性关系,但从以上数据分析,两者基本成正比关系。在建立标准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此,建立多功能沙发的先进性质量评价标准时,有害物质指标建立建议如下:
表4 多功能沙发产品的有害物质先进性判定值的建议